一、政策背景与导向
2025 年中央一号文件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》发布,彰显了 “三农” 工作在国家发展全局中的关键地位。当前,国际环境复杂多变,我国发展面临诸多不确定性,在此形势下,夯实 “三农” 基础对于稳定经济社会发展、应对风险挑战意义重大。文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“三农” 工作的重要论述与指示精神,坚持党对 “三农” 工作的全面领导,秉持新发展理念,明确农业农村优先发展、城乡融合发展路径,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,朝着乡村全面振兴、建设农业强国目标稳步迈进。
二、主要目标聚焦
(一)保障粮食安全
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始终是 “三农” 工作的首要任务。文件明确提出稳定粮食播种面积,深入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,力求在稳定面积基础上,通过提升单产与品质实现粮食稳产丰产。同时,持续巩固大豆扩种成果,挖掘油菜、花生等油料作物扩种潜力,推动棉花、糖料、天然橡胶等重要农产品稳产提质,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,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食物需求。
(二)巩固脱贫攻坚成果
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,文件要求提升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效能,及时将存在风险的农户纳入帮扶范围。并且,统筹建立农村防止返贫致贫机制与低收入人口、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,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体评估,为过渡期后帮扶政策体系的构建提供依据。
(三)促进农民增收
千方百计推动农民增收入,一方面着力壮大县域富民产业,通过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,完善联农带农机制,让农民参与到产业发展中,分享产业增值收益;另一方面,推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面落实,依法解决欠薪问题,稳定农民工资性收入。同时,实施数字乡村强农惠农富农专项行动,开拓农民增收新渠道。
三、重点任务剖析
(一)强化农产品供给保障
1. 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:严格耕地总量管控,将各类耕地占用纳入占补平衡统一管理,确保省域内年度耕地总量动态平衡。持续整治 “大棚房”、侵占耕地 “挖湖造景”、乱占耕地建房等破坏耕地违法行为,制定基本农作物目录,建立耕地种植用途监测体系,分类有序推进耕地 “非粮化” 整改。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,优化建设内容,强化工程质量监管,稳步推进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,加强黑土区、酸化退化耕地治理及撂荒地复垦利用。
2. 农业科技协同攻关:以科技创新引领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,强化农业科研资源统筹,培育农业科技领军企业。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,发挥 “南繁硅谷” 等重大农业科研平台作用,加快突破性品种培育,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。推动农机装备高质量发展,研发应用国产先进适用农机装备,推进老旧农机报废更新,拓展人工智能、数据、低空等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场景。
3. 防灾减灾能力建设:强化气象为农服务,提升灾害风险监测预警预报能力,充分利用区域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等力量减轻灾害损失。建设现代化防洪减灾体系,全面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,加强中小河流治理、大中型灌区建设改造及蓄滞洪区关键设施建设与管理机制改革。加强平原涝区治理,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沟渠整治,修复灾毁农田及灌排设施,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,做好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与统防统治,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。
4. 健全支持政策体系:落实稻谷、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,完善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、稻谷补贴政策,稳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。降低产粮大县农业保险县级保费补贴承担比例,扩大稻谷、小麦、玉米、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投保面积。鼓励地方开展粮油种植专项贷款贴息试点,健全粮食主产区奖补激励制度,启动实施中央统筹下的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,扩大产粮大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实施范围。
(二)壮大扩大稻谷、小麦、玉米、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投保面积。
鼓励地方开展粮油种植专项贷款贴息试点,健全粮食主产区奖补激励制度,启动实施中央统筹下的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,扩大产粮大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实施范围。
(三)壮大县域富民产业
1. 培育乡村产业新业态:立足各地资源禀赋,做好 “土特产” 文章,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,如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、乡村旅游、农村电商等,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,提升产业附加值,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乡村产业集群。
2. 完善联农带农机制: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,将联农带农成效作为政策倾斜的重要依据,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订单农业、土地流转、务工就业等多种方式带动农户增收,形成利益共享的发展格局。
3. 拓宽农民增收渠道:稳定农民工就业,推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和有效运转,依法纠治欠薪问题。同时,借助数字乡村建设,发展农村数字经济,开展电商培训、直播带货等活动,促进农产品上行,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。
(四)推进乡村建设
1. 统筹城乡规划布局:顺应人口变化趋势,将乡村全面振兴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,发挥县乡国土空间规划的统筹作用,促进城乡产业、基础设施、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。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,根据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村庄规划编制范围,在耕地保护前提下,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。
2.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:实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,排查整治农村公路及桥梁隧道风险隐患,推动 “四好农村路” 高质量发展。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,加强农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,建设公共充换电设施。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,做好受灾地区住房恢复重建。
3. 提升公共服务水平: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,办好寄宿制学校和必要的小规模学校,全面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。以人员下沉为重点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,提升中心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。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,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,解决农民养老后顾之忧。
(五)健全乡村治理体系
1.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: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,发挥其在乡村振兴中的战斗堡垒作用,加强党员队伍建设,提升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。
2. 推进乡村法治建设: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,提高农民法治意识,完善乡村法律服务体系,依法化解农村矛盾纠纷,维护农村社会稳定。
3. 培育文明乡风:推进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,加强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,深入实施乡村文物保护工程。推进农村移风易俗,抵制高额彩礼、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,弘扬文明乡风、良好家风、淳朴民风。
四、政策亮点透视
(一)首次提出农业新质生产力
文件明确提出 “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”,这是对农业科技创新的高度重视与全新定位。农业新质生产力将成为推动农业现代化的核心动力,通过科技创新引领先进生产要素集聚,推动农业生产方式、产业形态、经营模式等全方位变革,提升农业综合竞争力。
(二)完善乡村人才培育和发展机制
坚持本土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,加强农民技术技能培训,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程,壮大农村专业人才和实用人才队伍。同时,营造良好创业环境,实施基层服务项目,吸引外部人才投身乡村建设,解决乡村发展人才短缺问题,为乡村振兴注入新活力。
(三)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
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,食物需求日益多元化。文件提出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,建立粮食和大食物统计监测体系,强化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,不仅关注粮食安全,还将目光拓展到整个食物领域,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。
(四)强调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完善
推动财政转移支付、新增建设用地指标、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,完善户籍管理政务服务平台,将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市住房保障范围,提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办学校就读比例,取消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等,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更好融入城市,缩小城乡发展差距。